《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提出,發布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優先聚焦電力、煤炭、天然氣、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制定發布核算規則標準。

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

6月4日,為加快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下文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制定發布與國際接軌的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點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銜接取得積極進展。

到2030年,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制定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覆蓋范圍廣、數據質量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產品碳足跡應用環境持續優化拓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因子數據庫與碳標識認證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實質性參與產品碳足跡國際規則制定。

在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方面,《方案》提出,發布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優先聚焦電力、煤炭、天然氣、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制定發布核算規則標準。按照團體標準先行先試、逐步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原則,研制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方案》還提到,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規則制定。加強與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國際標準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機構對話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產品碳足跡相關標準規則的制修訂。指導行業協會、企業主動參與具體產品碳足跡國際規則制定,提升中國貢獻度,力爭在鋰電池、光伏、新能源汽車和電子電器等領域推動制定產品碳足跡國際標準

附件: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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