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來10年將是全球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河南省已經錯過了發展傳統汽車的最好機會,不能再錯過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機遇。河南省政府日前印發了《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產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意見的出臺,對于明確方向,搶抓機遇,加快培育競爭優勢,推動我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新能源汽車發展上,河南省取得了哪些成績,如何“彎道超車”,推廣應用如何籌劃,充電設施如何超前布局,商業模式如何創新,記者為此采訪了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相關負責人。
河南省新能源汽車發展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諸多方面還存在明顯不足:產業化程度不高。特別是在新能源乘用車、專用車及電池制造方面,沒有形成規模效益,產品成本較高;關鍵技術瓶頸有待突破。儲能系統、驅動系統、整車控制和信息系統等關鍵技術有待進一步突破;商業化運作模式尚未建立。投資、金融創新不足,缺乏活力;市場主導沒有形成,整車和電池租賃、充換電服務等多種商業化運營模式沒有建立起來;充換電站建設比較滯后。充換電設施還未形成網絡化、立體化,無法滿足消費者需求。
河南省工信委副主任李濤說,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省政府出臺了《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推廣應用、充換電設施建設、產業化、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保障措施等方面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產業化作了具體部署。這既是今后一個時期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路線圖,又是一個動員令。
推廣應用引領產業發展
從某種意義上說,新能源汽車產業能否發展起來,推廣應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正因如此,國家早在2009年就進行了“十城千輛”示范運營,全國共有25個城市為示范城市,我省鄭州市是其中之一。2013-2015年,國家又進行了第二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更多的城市參與進來,我省鄭州、新鄉市就在其中。從2016年起,推廣應用面向全國實施。
《實施意見》確立了河南省未來幾年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2016-2020年,全省推廣新能源汽車分別不低于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標準車,下同),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上述目標是個最低標準,在實際中可能要大于這個數量。我省主要從兩個方面加速推廣新能源汽車。一是確立重點推廣區域。把鄭州、開封、洛陽、新鄉、許昌、焦作市等列為新能源汽車推廣重點城市,確定了未來五年的推廣計劃。二是確立重點推廣行業。把城市公交和旅游景區用車作為重點推廣。對未來五年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和旅游景區車輛制定了相應的新能源車比重。
為完成推廣目標,還要求省直機關、省轄市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新增及更換車輛中的新能源車的比例不低于35%,以后逐年提高。
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市場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兩個,一個是成本偏高,一個是使用不太方便。老百姓買車,講求安全、舒適、功能齊全,新能源汽車在這些方面都能達到要求,但在成本和使用便利性上存在不足。盡管中央、地方都給予私人購買財政補貼,但是新能源汽車價格還高于同類型的傳統汽車。此外,在續駛里程方面,已上市的大多數純電動汽車最長續駛里程在200公里以內,如果跑長途,需要多次充電。但充電設施建設剛剛起步,還不能滿足充電需求。
通過財政補貼引導,加強配套設施建設,以方便消費者用車。《實施意見》對企業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車也作了部署:“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按相關規定給予補貼,并通過不限購、不限行、降低使用環節成本等政策引導,采取市場化方式,推進企業日常辦公車輛、通勤班車和私家車等應用新能源汽車。”
充電設施適度超前布局
目前,消費者對購買新能源汽車有顧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充電不方便。
為此,《實施意見》按照“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的原則,對全省未來一個時期充電設施建設進行了謀劃。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科學高效的充電體系,以適應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需求。
在發展目標上,規劃“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換電站15座,移動充換電站(車)10座,公共充電樁8000個。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35萬輛左右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在建設方向上,重點抓好以下6個方面:
抓好新建設施的充電站(樁)建設。規定“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大型社會公共停車場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抓好用戶居住地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鼓勵通過在居民區配建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