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市政府對省政協委員楊中藝的提案答復中獲悉,廣州市擬成立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聯合協調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全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牽頭研究是否在廣州市推廣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待該聯合協調辦公室成立后,將根據廣州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關電動自行車行駛行為規范或細則,完善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及信息系統等。
調查:廣州單人駕車率超過五成
作為知名環保學者、中山大學教授,楊中藝組織學生對廣州市中心城區路面行駛乘用車情況作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只有一人駕車行駛的車輛占路面行駛乘用車總數的比例(單人駕車率)高達50%~60%,其中在工作日,天河區、越秀區、海珠區、黃埔區和白云區單人駕車率超過50%,天河區最高達65%,最低的荔灣區也有43%;非工作日單人駕車率整體有所下降,但總體比例仍在50%左右。由此可見,現有機動車出行模式不利于道路資源的高效利用。
此外,雖然公交優先是解決廣州市交通問題的主要手段,但中心城區現有公交車的數量已飽和,尤其在高峰期大量公交車充斥路面,成為交通擁堵的重要誘因。楊中藝說,開放使用電動自行車對于減少路面行駛的乘用車數量,鼓勵綠色出行,實現城市低碳發展,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城市,有重要意義。
加強管理可取消“禁電”
楊中藝表示,該項調查結果還顯示,雖然大多數市民(59.9%)認為“禁電”措施具有合理性(表1),但絕大多數市民認可電動自行車的好處,環保、方便、節能、節省費用成為市民支持使用電動自行車的主要理由(表2)。
58.5%的市民認為在加強管理的基礎上取消“禁電”具有可行性;支持在完善慢行系統并加強管理時取消“禁電”措施的受調查者人數是不支持人數的1.9倍;愿意在條件合適時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受調查者人數也多于不愿意的人數;認為廣州市有必要優先完善慢行交通系統的受調查者人數是認為沒有必要人數的5.1倍(表3)。
由此可見,大多數廣州市民是因為目前廣州市慢行交通系統不夠完善而支持“禁電”措施;但當慢行交通系統得到完善時,大多數市民是支持并愿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
建議:建中心城區慢行交通系統
楊中藝在過去兩年均提出了建議開放電動自行車的提案。廣州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答復中以“維護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為不能開放電動自行車的理由。楊中藝說,這兩個理由不能成立。他建議,開放使用輕便型電動自行車應該與慢行交通系統的建設配套實施才能獲得最佳效果,建議抓緊實施廣州市中心城區慢行交通系統規劃和建設,同時研究開放使用電動自行車可能存在的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為解除“禁電”做好準備。
同時,制定適合于廣州市的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基礎上,根據輕便型電動自行車的技術特點加以提升,形成廣州市輕便型電動自行車市場準入標準。楊中藝認為輕便型電動自行車應該是自重20公斤以下、使用鋰電池、采用液壓式碟剎、時速超過10公里時強制性發出行人可識別的警示音,尾架采用標準化設計,可以提供小孩座椅或載物箱選項,但不能設計為具備搭載成年人性能的形式。
市政府:發展電單車促低碳發展
市政府答復表示,廣州市擬成立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聯合協調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全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牽頭研究是否在廣州市推廣使用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待該聯合協調辦公室成立后,將根據廣州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關電動自行車行駛行為規范或細則,完善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及信息系統等。
關于利用解除“禁電”契機,培育輕便型電動自行車產業的建議,答復透露,目前廣州電動車年產量約50萬輛,其中25%~30%在本市銷售,約60%在廣東省內或國內其他地區銷售,約10%出口。因此,發展電動自行車產業對促進廣州市經濟發展、豐富廣州輕工業產品結構,促進工業經濟低碳發展,加強節能降耗具有重要意義。
廣州市政府表示,將根據楊中藝的建議繼續調研論證。關于緊急實施廣州市中心城區慢行交通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建議,市政府答復表示,廣州市對慢行交通系統的發展目標是,建立地區差別化的非機動化交通設施體系及管理政策,逐步實施地區性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道,車行與步行分流的交通環境,鼓勵更多的短途出行使用環保、健身、休閑的步行及自行車交通接駁方式。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