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工信部網站12月16日消息,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依據《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經企業申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文件資料審核、現場查驗、網上公示等程序,形成了第二批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并予以公告。
附件信息顯示,擬公告的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二批)中,25家公司在列,詳情如下:

資料顯示,2024年4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規范條件》以“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為基本原則,主要從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七個方面提出要求。
《規范條件》為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鼓勵優秀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積極申請規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單的企業要加強自身管理,確保始終符合規范條件的要求,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對于不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將從公告名單中撤銷。
7月30日,工信部發布擬公告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一批)的公示,列入名單的6家公司分別為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臺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機車有限公司、重慶雅迪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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