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促使網民的消費行為逐漸向移動端遷移和滲透。由于移動端即時、便捷的特性更好的契合了網民的商務類消費需

  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促使網民的消費行為逐漸向移動端遷移和滲透。由于移動端即時、便捷的特性更好的契合了網民的商務類消費需求,伴隨著手機網民的快速增長,移動商務類應用成為拉動網絡經濟增長的新引擎。2015年上半年,手機支付、手機網購、手機旅行預訂用戶規模分別達到2.76億、2.70億和1.68億,半年度增長率分別為26.9%、14.5%和25.0%。

  互聯網應用向提升體驗、貼近經濟方向發展

  中國網民的互聯網應用經歷了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這種質變表現在信息的精準性以及與經濟發展的貼近性:一方面,互聯網信息服務向精準性發展,通過技術手段提升信息提供的針對性,達到開發、維系用戶的目的;另一方面,互聯網應用與社會經濟的融合更為深入,網絡購物、旅行預訂等網絡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同時,經濟形勢的變化也影響網民對網絡理財、炒股的使用。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今日發布《第3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第一章:調查介紹:

  一、調查方法

  (一)網民個人調查

  1.1調查總體

  中國有住宅固定電話(家庭電話、小靈通、宿舍電話)或者手機的6歲及以上常住居民。

  ◇ 樣本規模

  用戶調查總體樣本30,000個,其中,住宅固定電話用戶、手機用戶各15,000個,樣本覆蓋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 調查總體細分

  調查總體劃分如下:

  子總體A:被住宅固話覆蓋人群【包括:住宅固定電話覆蓋的居民 小靈通用戶學生宿舍電話覆蓋用戶 其他宿舍電話覆蓋用戶】;

  子總體B:被手機覆蓋人群;

  子總體C:手機和住宅固話共同覆蓋人群【住宅固話覆蓋人群和手機覆蓋人群有重合,重合處為子總體C】,C=A∩B。

  1.2抽樣方式

  CNNIC針對子總體A、B、C進行調查,為最大限度地覆蓋網民群體,采用雙重抽樣框方式進行調研。采用的第一個抽樣框是固定住宅電話名單,調查子總體A。采用的第二個抽樣框是移動電話名單,調查子總體B。

  對于固定電話覆蓋群體,采用分層二階段抽樣方式。為保證所抽取的樣本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將全國按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分為31層,各層獨立抽取樣本。

  省內采取樣本自加權的抽樣方式。各地市州(包括所轄區、縣)樣本量根據該城市固定住宅電話覆蓋的6周歲以上人口數占全省總覆蓋人口數的比例分配。

  對于手機覆蓋群體,抽樣方式與固定電話群體類似,也將全國按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分為31層,各層獨立抽取樣本。省內按照各地市居民人口所占比例分配樣本,使省內樣本分配符合自加權。

  為了保證每個地市州內的住宅電話號碼被抽中的機會近似相同,使住宅電話多的局號被抽中的機會多,同時也考慮到了訪問實施工作的操作性,在各地市州內住宅電話號碼的抽取按以下步驟進行:

  手機群體調研方式是,在每個地市州中,抽取全部手機局號;結合每個地市州的有效樣本量,生成一定數量的四位隨機數,與每個地市州的手機局號相結合,構成號碼庫(局號 4位隨機數);對所生成的號碼庫進行隨機排序;撥打訪問隨機排序后的號碼庫。固定電話群體調研方式與手機群體相似,同樣是生成隨機數與局號組成電話號碼,撥打訪問這些電話號碼。但為了不重復抽樣,此處只訪問住宅固定電話。

  1.3調查方式

  通過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進行調查。

  1.4調查總體和目標總體的差異

  CNNIC在2005年底曾經對電話無法覆蓋人群進行過研究,此群體中網民規模很小,隨著我國電信業的發展,目前該群體的規模逐步縮減。因此本次調查研究有一個前提假設,即:

  針對該項研究,固話和手機無法覆蓋人群中的網民在統計中可以忽略不計。

  (二)網上調查

  網上調查重在了解典型互聯網應用的使用情況。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2015年6月10日至6月31日期間進行了網上調查。將問卷放置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網站上,同時在政府媒體網站、全國較大的網站上設置問卷鏈接,由網民主動參與填寫問卷。回收問卷后,通過技術手段進行答卷有效性檢驗,篩除無效答卷。

  (三)網上自動搜索與統計數據上報

  網上自動搜索主要是對域名、網站數量及其地域分布等指標進行技術統計,而統計上報數據主要包括IP地址數和網絡國際出口帶寬數。

  3.1 IP地址總數

  IP地址分省統計的數據來自亞太互聯網信息中心(APNIC)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IP地址數據庫。將兩個數據庫中已經注冊且可以判明地址所屬省份的數據,按省分別相加得到分省數據。由于地址分配使用是動態過程,所統計數據僅供參考。同時,IP地址的國家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也會要求中國IP地址分配單位(如中國電信(微博)等)每半年上報一次其擁有的IP地址數。為確保IP數據準確,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會將來自APNIC的統計數據與上報數據進行比較、核實,確定最終IP地址數。

  3.2中國域名總數和網站總數

  中國的域名總數和網站總數來源于: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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