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和市民的損失誰來賠? 何照海還提出,本人取得營業執照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提供了就業崗位,而且當初投資時,并沒有哪個部門說不允許銷售,如

商店和市民的損失誰來賠?

何照海還提出,本人取得營業執照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提供了就業崗位,而且當初投資時,并沒有哪個部門說不允許銷售,如果禁止銷售,政府的誠信在哪里?本人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肖勁導則提出,電動自行車一直有得賣,也一直可以上路,你突然說禁止上路就禁止了,那市民擁有的電動自行車應該如何處理?市民會問,我昨天剛剛買的電動自行車,政府給報銷嗎?如果政府不管,是應該拆下來給小孩玩?還是應該捐贈給廣州博物館?他建議,禁電,不是一紙禁令那么簡單,必須有理有據,必須循序漸進,必須完善交通,必須做好善后。

王繼紅也建議:“多想想如何管,不能簡單地只想到禁,要以管代禁。汽車也有違規啊,機動車的整治花了那么多年,難道就不違規、不逆行、不闖紅燈嗎?”

現場花絮

“80多歲老母親就是被電動車撞死的”

代表落淚控訴“五類車”之害

昨天的聽證會還安排了30分鐘的現場辯論、回應觀點的時間。

辯論中,代表譚超美補充之前自己的發言提到一個數據,她說,從2011到2013年,執法部門共查獲了79萬輛電動自行車,進行執法的情況下都有這么多“五類車”存在,如果不對“五類車”進行禁止嚴格管理,會增加300萬輛的電動車,如果這300萬輛電動車在道路上 行駛,廣州市起碼要新增20%的道路面積,這是廣州市道路無法滿足的。

“我反對。”話音一落,立即遭到代表何照海的激烈反對,“你這個數據沒有根據,假設300萬輛電動自行車不使用,我們換成50萬輛新能源的汽車,或者其他燒油的車,請問我們的道路要增加幾個20%呢?”

“所以我們大力發展公交嘛。”譚超美接話。隨后,現場你一言我一語,出現短暫的無序發言現象。主持人很快平息爭論。

家住海珠區的退休市民代表劉芝蘭接過話題,旗幟鮮明支持禁“五類車”,聲稱自己就是“五類車”的受害者,發言中,幾度哽咽淚流。她說,80多歲母親的最大心愿是去趟香港,但待她幫其辦好通行證,一家要前往出游前,母親竟遭不測。2012年5月9日下午3時,她的母親被搭客、疾馳的一輛電動自行車撞倒,肇事后,車主不管不顧,依然往前行駛,經交警、市民努力,終將肇事者緝拿歸案,但年邁老母經過十多個小時的緊急搶救,未能挽回一命。從此天人相隔。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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